近日新闻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墨西哥,一名男子涉嫌侵害一名6岁的女童,引起民愤,当地村民集体殴打男子,对其进行谴责,最后,在男子身上倒汽油,并且点火,警方来了也无法挽回男子的性命。针对这一事件,墨西哥的官方说这是违法行为,不允许公民动用私刑处理案件。那么在我国,对于触犯中国法律的犯罪分子,公民是否可以越过公安局,在公安局还没有羁押犯罪分子之前,私自处置?公民是否有这种私自处置犯罪分子的权力?私自处置犯罪分子是否触犯中国法律?很有可能会构成什么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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