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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强拿烧鸡引冲突致骨折 被捕店员是否正当防卫引争议

男子酒后强拿烧鸡引冲突致骨折 被捕店员是否正当防卫引争议

石子强
石子强 - 河南惠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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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晚,河南洛阳伊川县水寨镇男子于某酒后走进烧鸡店,为少付4元钱,他和店员发生口角,店员韩伊兵全额退款后,于某仍强行拿走烧鸡。韩伊兵追出店外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于某倒地,后检查为左腿髌骨骨折。

警方介入后,此案先是被当成治安案件调解,自觉委屈的韩伊兵不愿赔偿。于某对此不满,半年之后做了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今年7月,韩伊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方批捕。

11月6日,韩伊兵的辩护律师石子强对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韩伊兵追于某的目的是为拿回自己的财产(烧鸡),遭遇反抗可行使防卫权,其没有伤害于某的主观故意,不用承担刑责。

于某则表示,他对强行拿走烧鸡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无法接受韩伊兵不赔偿,“我受伤了,他还不赔,那就让法院判。”

目前,该案在伊川法院待审。


2019年12月24日9时04分,韩伊兵退还70元后,于某仍拎起烧鸡准备带走。/视频截屏

1喝酒男留下4元钱,拎走一只烧鸡

2019年12月24日晚9时07分,45岁男子于某留下几张纸币后,强行从“利康烤卤店”内拎出了一只重约2斤的烧鸡。该店老板刘海民说,纸币共有4张,每张面值1元。

店内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烧鸡被强行拎出店门前的6分钟。

当晚9时许,于某走进烧鸡店内,站在货架靠店门一侧,要了一只烧鸡。站在货架里侧的韩伊兵边称重边说,30元一斤。于某带着骂腔埋怨太贵。韩伊兵回复称,一直卖这个价。接着,于某又点了鸡爪。称完鸡爪后,韩伊兵说一共74元。

9时01分,于某掏出40元纸币并示意余款用微信支付。

9时02分,于某向韩伊兵出示支付凭证。韩伊兵说,还差4元。于某问,就付这么多,行不行?韩伊兵说不行。随后,于某拎着烧鸡和鸡爪往店外走。韩伊兵说,还差4元没付。于某转身连说4次:“来来来,你拦着我。”韩伊兵说:“你不给就算了,你要走就走,我也不在乎这4块钱。”

9时02分50秒,于某说,“退钱,不买了。”韩伊兵打开收银柜,拿出几张纸币说,鸡和鸡爪留下就退钱。于某仍然拎着鸡和鸡爪不放,并要求退钱。

9时03分40秒,于某对韩伊兵说:“喊你老板来。”

9时04分10秒,韩伊兵正在给老板打电话时,于某把鸡和鸡爪放在了货架上。见此状,韩伊兵把钱递至于某手上。但是,拿到退款后的于某又拎起鸡和鸡爪,韩伊兵一把夺了回来,鸡爪掉在了地上。于某一边大喊:鸡拿来,一边冲进货架里侧。

9时05分,货架内两人就价钱再次理论。

9时06分,韩伊兵给其亲戚、—村治保主任高某打电话。

视频显示,双方发生口角时,于某至少两次爆粗口,韩伊兵并未回应。

11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问于某:“韩伊兵退你钱,你也接了,为何强行把鸡拎出店外?”于某表示,他是店里的常客,与店老板相识。走了之后,他也会把钱给店老板送来。

店主刘海民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和于某只是认识,但关系没好到“他会把烧鸡钱主动送来”的份儿上。直到今日,于某也没表示过要给烧鸡钱。

上游新闻记者问于某,人在正常情况下,会如此买烧鸡吗?于某坦言,买烧鸡前他喝了酒,三个人平分了一瓶一斤装的白酒,“我没喝多。对这事我也后悔,但没有后悔药。”


案发的利康烤卤店。/受访者供图

2男子酒后强行带走烧鸡引发冲突

于某拿到退款后仍强行从店内带走烧鸡,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分为两场,参与人员有:于某、韩伊兵、高某。

第一场冲突是在距离烧鸡店约30米处。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于某和韩伊兵在此处争夺烧鸡。高某赶到后先是与于某争论,接着起肢体冲突。二人起冲突时,韩伊兵并不在现场,而是回了烤卤店。

于某介绍,高某先动手打了他一拳,这一拳让他脸肿了四五天。挨了一拳后他才还手,但没打到高某。

高某说,他是村治保主任,出面协调纠纷是本职工作。看到于某和韩伊兵在争夺烧鸡后,他劝韩伊兵,没必要为一只烧鸡吵架。在劝架过程中,于某指责他是韩伊兵的保护伞,还先动手打了他,他还手是为了自卫。

随后,第一场冲突被高某随行人员劝开,烧鸡也被随行人员拿在手中。高某留在原地报警,于某离开。

旋即,第二场冲突发生。

于某介绍,他走到烧鸡店附近后,韩伊兵又冲出来打他,他摔倒在地,左腿关节处疼痛的无法站立。

韩伊兵向辩护人石子强介绍,于某打他,他后退,于某在追逐过程中,碰到马路上的护坎摔倒在地。躺在地上的于某还挥手打他,他还手打了于某两下,一下被其抬手挡住,一下打中对方身体。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视频显示,于某倒地后,其妻子和父亲赶到,韩伊兵被于某父亲推倒在地。

接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带走。

于某称,肢体冲突造成左腿髌骨骨折。他同意警方将此案当成治安案件调解,但韩伊兵家人一直没赔偿。今年6月,他去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冲突到最后,于某和韩伊兵均倒地。/视频截屏

3治安案件升级为刑案,双方各执一词

于某的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后,这起治安案件升级成了刑案。

7月24日,韩伊兵家人收到的《逮捕通知书》载明,经伊川县检察院批准,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韩伊兵执行逮捕,羁押在伊川县看守所内。

辩护人石子强介绍,伊川县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于韩二人因烧鸡价格发生争执,争执中,韩伊兵致于某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某也受到了治安处罚。高某说,于某伤情鉴定报告出炉后,他又被民警叫去了派出所,“说要罚我200元,我没交。气得慌,就不交。”

韩伊兵家人称,韩伊兵今年28岁,跟着店主刘海民卖烧鸡已有10年,从不惹事,是于某酒后惹事。民警对酒后闹事者不处理,这让他们想不通。“每天都有人去店里买烧鸡,都是30元一斤,没遇见过像他一样的。视频里看的清清楚楚,于某一进门就骂骂咧咧,74元只给70元。钱都退给他了,他还强行拿走烧鸡。”

韩伊兵家人表示,于某受伤是其追打韩伊兵摔倒所致,与韩伊兵无关,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决。

于某称,冲突6个月后,他才去做了伤情鉴定,就是寄希望于调解结案,但韩伊兵家人一分钱都不愿赔。他现在爬楼梯,脚还隐隐作痛。

关于赔偿,韩伊兵家人说,农村人认死理,买烧鸡不给钱就没理。打架时,都是用手,很难用手把腿膝盖打骨折,是于某自己摔倒碰骨折的,“我家的人都已经关进去4个月了,还想要我们赔钱,没门。”


2020年7月24日,韩伊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方批捕。/受访者供图

4律师认为系正当防卫,做无罪辩护

石子强律师认为,本案的定性是目前争议的焦点。韩伊兵追于某的目的是为了拿回烧鸡,遭遇反抗,可行使防卫权,韩伊兵没有伤害于某的主观故意。

石子强称,目前检方的《起诉书》是以结果来定罪。纵观本案,绝不能单纯以客观的结果来定罪处罚,而是应当结合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综合评判当事人的行为。韩伊兵为了保护财产不受侵害,对于某不法行为的反击,完全符合防卫时间、限度要求。

石子强介绍,事发当天,韩伊兵在店内正常卖烧鸡,因付款与于某发生争执,于某在拿到退款后仍将烧鸡强行带走,已构成非法占有,面对这种典型的逞强耍横、寻衅滋事行为,韩伊兵先是求助村治保主任高某,随后于某与高某发生肢体冲突,此时于某已经由寻衅滋事行为涉嫌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按照《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本案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于某强行带走烧鸡,可视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石子强介绍,目前该案处于待审阶段,他将为韩伊兵作无罪辩护。

11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毋庸置疑,于某过错在先,检方要充分考虑。至于韩伊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厘清肢体冲突前、冲突中的每一个环节,不能笼统地概括为“因价格发生争执致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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