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小问题想咨询您,是我叫
网约车去一个地方,到达目的地后,车靠边,然后我从右侧靠路边位置开门下车,但是同时有个骑电动车的人从这个缝串过来,刚好碰倒了,骑电动车的电动车有小部损坏,车门也有轻微损坏,但是骑电动车的把我的手机号和司机的手机号以及车牌照都用笔记录了(骑电动车的未掏出手机),并且说如果第二天身体有疼痛要再联系我,而且当时在现场口头说要100块钱赔偿电动车损坏,当时也未报警未叫交警看,然后骑电动车的就走了,之后又接到骑电动车的打来电话看电话号是否真实。如果说按照他说的赔偿100元事儿了那也算,就怕讹人,但是当时路边没有监控,而且也不在行车记录仪范围内,我想跟您咨询下,如何能用正当话语权防止被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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